各教学学院、各部门: 为及时、规范地完成《晋中学院年鉴》(2016)(以下简称《年鉴》(2016))的编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准备 1.年鉴选材时间范围: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个别内容(如以“学年”时间段统计的表格)时间可前后延伸。 2.撰稿任务分解:仍按照《年鉴》(2015)分解的任务完成,具体内容可参阅《年鉴》(2015)。 3.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组织部、学生处、保卫部、院工会及院团委八个部门须将2015年度本部门印发的院级表彰奖励文件(原件、复印件均可)一并报送。 4.《年鉴》(2016)新增内容: (1)“服务地方”专文(概况、主要工作)的“主要工作”中新增一个条目“服务地方”,各撰稿单位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撰写。 (2)“大事记”各撰稿单位须提供1—3件本单位的“2015年度大事记”,(表述方式可参照《年鉴》(2015)“大事记”),编写组将从中摘选并编入《年鉴》(2016)“大事记”中。 二、材料报送 1.年鉴材料分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别报送。 2.纸质版要有本部门负责人(本教学学院院长)的签名及公章,送至院办(A513)。 电子版发至:2725308353@qq.com。 3.报送时间:3月底前。 联系人:霍毅文,电话:3985696。 附件 1.具体规范要求 2.年鉴附表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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