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
|
教师进修[2015]第17号
各教学学院:
为促进非学历进修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15]22号)文件精神,2015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全面展开。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此次选派国内访问学者的条件仍按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文件执行。 (一)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教师骨干教师。 (二)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有突出创新能力或培养潜力。 (三)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报名程序 (一)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所在教学学院领导同意后,于5月11日前将申请交教务处(文韬苑①B215),教务处将组织校督导委员会对申请教师进行评审。 (二)经学校同意后,教师联系接受学校和导师,征得同意后,填《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见附2)一式二份,并于5月12日之前交教务处。 (三)教务处于5月13日前统一报省教育厅。 三、信息查询 导师和项目的查询网址为http://gpjh.enaea.com/qgxm/index.php,网页只在5月8日-5月15日开放,请抓紧登录该系统查询。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