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15届毕业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时间安排
为保证经济管理学院2015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和《经济管理学院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特对本次毕业论文答辩的时间安排作出如下规定,请各位2015届毕业生和论文指导教师遵照执行。
1.定稿时间:2015年5月15日前
2.指导教师评审时间: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5月19日
3.毕业论文首次查重时间:2015年5月20日
4.毕业论文第二次查重时间:2015年5月24日
5.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5月22日
6.毕业论文首次答辩时间:2015年5月24日
7.毕业论文二次答辩时间:2015年5月26日
相关事项说明:
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稿的同学不允许参加首次和二次论文答辩。
2.指导教师评审未通过和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同学不允许参加首次和二次论文答辩。
3.毕业论文首次查重未通过的同学不可参加首次论文答辩,经修改通过第二次查重的同学可参加二次论文答辩,经修改仍未通过第二次查重的同学将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论文查重标准为重复率不高于40%。
4.因故不能参加首次答辩和毕业论文首次查重未通过而通过第二次查重的同学,可参加二次论文答辩,但首次答辩未通过的同学不允许参加二次答辩。因故不能参加论文答辩的同学须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到者按缺考处理。首次答辩和二次答辩未通过的同学推迟到2016-2017学年再次参加论文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本规定由经济管理学院2015届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最终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