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2018]22号
各教学学院,全体毕业生: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通知精神,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继续实行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做好2018届毕业生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历要求
(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须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须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须具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须具有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二、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体检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5〕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需在教师资格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一栏中应当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患病时间、治愈等情况。体检中如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必增加胸片相关项目检查。
四、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学生,需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同时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以及其它申请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今年办理教师资格证仍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和工本费。
六、报名程序和具体安排
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工作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务于2018年4月16日—4月30日7:00至24:0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凡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所选择的网上认定机构为榆次区教育局;
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选择的网上认定机构为晋中市教育局。
3.现场确认点选择晋中学院。
(二)体检
1.登陆晋中教育网(http://jyj.sxjz.gov.cn)公告公示栏内下载《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正反面打印(照片需加盖学校的公章),填写基本信息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医院由教育局指定,我校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在晋中市中医院体检,时间为4月27日到4月28日;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在榆次区中医院体检,时间为4月26日;要求体检当日空腹。
3.体检合格后,医院出具体检合格证明。体检不合格者,教师认定机构不受理其申请。
4.体检费用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理。
(三)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2018年5月2日之前,按照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生成,正反面打印,承诺书需签本人姓名,封面工作单位处需加盖晋中学院公章)。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申请人填写基本信息后,由班主任填写评语,并加盖教学学院党总支公章。
3.《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一份(晋中教育网http://jyj.sxjz.gov.cn公告公示栏内下载,正反面打印,《体检表》需有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结论且当次有效)。
4.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需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的同一面上)。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派出所户籍部门盖章的带有相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学校学籍部门统一出具的应届毕业及学历证明原件一份。
6.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即从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7.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8.申请人所有个人材料的复印件应复印或缩印到A4纸的正反两面,复印件正反面都要盖晋中学院公章。材料不齐全或有异议者,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齐,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9.以班为单位打印《2018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花名表》(见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学生用表”)一式两份,将本班网报成功学生名单按报名号顺序进行统计,并由班主任审核签字。
必要时,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要求申请认定人员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
(四)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5月8日-11日,确认点在文韬苑①教务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申请材料要求:
1.个人申报材料
(1)材料一
身份证 、普通话证、国考合格证、学历证书原件(暂无)。
以上证件需单独装入可封闭的文件袋。
(2)材料二
证书复印件、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和体检表原件,按顺序排好夹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内,装入可封闭的塑料文件袋内。
复印件与品德鉴定表、体检表排列顺序如下:身份证、普通话证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合格证书复印件-毕业证或毕业证明复印件(暂无)-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体检表原件。
2.各班个人申报材料的材料一和材料二分开整理,材料一和材料二的排放顺序应与本班《2018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花名表》中姓名顺序一一对应。
3.各班材料一和材料二均附说明,即用A4纸标清专业名称、班级、人数、联系人、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附:1.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山西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2018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花名表》
二〇一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