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各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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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2016〕18号
各教学学院(部),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我院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督促项目承担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根据《晋中学院教学改革立项与优秀成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组织我院各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对到期而未结题的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此次组织结题的项目包括2016年6月应到期的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其中,省级教学改革项目10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50项(详见附件1)。 二、项目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组整理项目研究成果,撰写总结报告,根据项目级别填写相应的结题报告。 2.项目所属教学学院(部)审核项目结项材料,签署审核意见。 3.教务处对项目结项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校教学督导委员会进行评审。 4.教务处将结项评审结果报院领导审批。 5.公示结项评审结果。 三、项目结项材料及要求 1.《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或《晋中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项书》(附件3)一式三份; 2.项目研究总结报告一式三份; 4.项目结项支撑材料一份,支撑材料为项目研究与实践成果等复印件(教材、专著复印要求: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复印要求: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并单独编印成册。 支撑材料应有目录(格式可参照《教学改革项目支撑材料目录范例》,见附件4)。 3.《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情况一览表》(附件5)一式一份,教学学院统一报送。 各项目组务于2016年6月23日前将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材料报至教务处(文韬苑①B201室),同时将项目结项书和申请结项情况一览表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iaoxueke204@126.com,打包文件名格式为“教学学院名称+负责人姓名”,如“文学院李××”。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的研究成果须根据相应级别标注“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或“晋中学院教学改革项目”,否则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成果进行验收。 2.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项目,由项目主持人提出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报教务处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对到期而未提交结题报告或延期报告的项目,学校将撤销项目,追回已经下拨的项目经费,并限制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 五、请各教学学院部高度重视,通知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项目结项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年到期应结项教改项目一览表》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3.《晋中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项书》 4.《教学改革项目支撑材料目录范例》 5.《****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申请结题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