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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0
关于组织各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教学研究201618

各教学学院(部),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我院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督促项目承担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根据《晋中学院教学改革立项与优秀成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组织我院各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对到期而未结题的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此次组织结题的项目包括20166月应到期的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其中,省级教学改革项目10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50项(详见附件1)。

二、项目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组整理项目研究成果,撰写总结报告,根据项目级别填写相应的结题报告。

2.项目所属教学学院(部)审核项目结项材料,签署审核意见。

3.教务处对项目结项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校教学督导委员会进行评审。

4.教务处将结项评审结果报院领导审批。

5.公示结项评审结果。

三、项目结项材料及要求

1.《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或《晋中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项书》(附件3)一式三份;

2.项目研究总结报告一式三份;

4.项目结项支撑材料一份,支撑材料为项目研究与实践成果等复印件(教材、专著复印要求: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复印要求: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并单独编印成册。

支撑材料应有目录(格式可参照《教学改革项目支撑材料目录范例》,见附件4)。

3.《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情况一览表》(附件5)一式一份,教学学院统一报送。

各项目组务于2016623日前将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材料报至教务处(文韬苑B201),同时将项目结项书和申请结项情况一览表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iaoxueke204@126.com,打包文件名格式为“教学学院名称+负责人姓名”,如“文学院李××”。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的研究成果须根据相应级别标注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或“晋中学院教学改革项目”,否则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成果进行验收。

2.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项目,由项目主持人提出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报教务处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对到期而未提交结题报告或延期报告的项目,学校将撤销项目,追回已经下拨的项目经费,并限制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

五、请各教学学院部高度重视,通知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项目结项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年到期应结项教改项目一览表》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3.《晋中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项书》

4.《教学改革项目支撑材料目录范例》

5.****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申请结题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一六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