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教学学院、各部门:
《晋中学院科级干部换届调整和选任工作方案》已经2019年第18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晋中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24日
晋中学院科级干部换届调整和选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各党总支,各教学学院、各部门在选人用人和干部教育管理中的作用,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我校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科级干部进行换届调整和选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四)事业为上、人岗相适;
(五)注重培养选拔年轻干部;
(六)民主、公开、择优;
(七)分级管理;
(八)依法依规办事。
二、组织实施
各教学学院、各部门(以下简称“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科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具体岗位职数情况按照《晋中学院关于科级机构及科级干部岗位职数设置的通知》执行。调整选任工作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理想信念坚定。
2.规矩意识强。坚守政治规矩,坚持依法办事,坚持群众路线,坚守道德规范。
3.执行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强烈的服务意识,能在部门领导的指导下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实绩突出。
4.业务水平高。熟悉有关政策法规,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5.集体观念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有大局意识,善于听取不同意见。
(二)资格条件
1.原则上需能够任满一届。
2.提任科级职务的,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原则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4.担任党团职务的科级干部,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5.担任教学学院分团委书记(学生科科长)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提任正科级职务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由副科级提任的,应当在副科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2)由专业技术岗位转任的,应当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或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且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博士学位的,应工作一年以上。
7.提任副科级职务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由科员提任的,应当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2)由专业技术岗位转任的,应当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或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调整选任程序
(一)平级调整程序
1.公布岗位和条件。用人部门根据《晋中学院关于科级机构及科级干部岗位职数设置的通知》公布岗位和条件。
2.个人自荐。个人填写《干部任职申报表》(附件1)及近三年任职工作总结,向用人部门自荐。
3.提出拟任人选。用人部门根据自荐情况,征求分管(联系)领导意见后研究提出拟任人选。提出拟任分团委书记人选须征求校团委意见。
4.履行审核程序。用人部门填写《***部门科级岗位拟任人选》(附件2)《干部任免审批表》(共产党员网—组工软件下载)等报送党委组织部审核。
5.行文宣布。党委组织部负责行文,各用人部门组织宣布。
(二)选任程序基本程序参照《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精神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选任实施方案备案和公布。用人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部门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实施方案》(附件3),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公布。
2.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选任条件的人员填写《干部任职申报表》,向用人部门报名。用人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审查档案,填写《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确认表》(附件4);书面征求纪检、计生等有关部门意见,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5),提拔非中共党员干部须征求统战部意见,提拔担任分团委书记须征求校团委的意见。资格审查结果向分管(联系)领导汇报,并在本部门公开。
3.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参加谈话调研推荐的人员范围:科级以上干部、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少于10人。人数较少的用人部门,除本部门全体人员外,需扩大参加推荐的人员范围(如管理服务对象、相关部门代表等)。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科级以上干部、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10人以上,比谈话调研推荐人员略多。人数较少的用人部门,除本部门全体人员外,需扩大参加推荐的人员范围(如管理服务对象、相关部门代表等)。在会议推荐时进行民主测评。报名人员所在部门与用人部门不一致的,报名人员所在部门也应组织一次民主推荐,推荐结果供用人部门参考。
4.确定考察对象。用人部门根据民主推荐、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考察前须发布《干部考察预告》(附件8)。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通过个别谈话(10人以上)、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特长以及主要缺点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了解。考察结束后要及时形成书面《***同志考察材料》(附件9)。
6.酝酿拟任人选。综合考察情况和各方面意见,用人部门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征求分管(联系)领导意见后,研究提出拟任人选。
7.履行审核程序。用人部门填写《***部门科级岗位拟任人选》《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报送党委组织部审核。
8.公示。用人部门对拟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9.行文宣布。党委组织部负责行文,各用人部门组织宣布。
五、纪律要求
参与科级干部换届调整和选任工作的干部、教师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工作相关制度,对违反党的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和《晋中学院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肃纪律要求的若干规定》精神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室3985542
党委组织部3985533举报邮箱:jzxyzzb2016@163.com
咨询电话:党委组织部3985533
材料报送:行政楼党委组织部A203(纸质版1式1份,电子版发至jzxyzzb2016@163.com),联系人:霍毅文。
附件:
1.干部任职申报表
2.***部门科级岗位拟任人选
3.***部门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4.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确认表
5.征求意见表6.民主测评票
7.会议推荐票8.干部考察预告(模板)
9.***同志考察材料(模板)
10.干部任前公示(模板)
中共晋中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24日